2017第二季度重慶彭水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4人】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用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至彭水縣人力社保局,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 7月 31日前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報到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到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到。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的,不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彭水縣人力社保局事業人事科(023)78496338
原標題:彭水自治縣2017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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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