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廣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招聘公告【招1人】
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經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核準,龍崗區建筑工務局決定選聘1名職員,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龍崗區建筑工務局2017年6月選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選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學位,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 ;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關于報考專業。
(1)報考者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表》要求一致(專業代碼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2)報考者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
2.本次選聘的資格條件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17年6月19日(如年齡要求40歲以下,即1977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3.招聘范圍
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但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1)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雇員雇用時間可視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計算),且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7年6月19日(下同);
(2)2017年6月19日前,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深戶配偶,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2年6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2.時間:2017年6月19日-6月23日9:00-18:00 (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接受報名。
3.地點: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清林路213號教育綜合大樓512室。聯系人:劉小姐,聯系電話:0755-89551418。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考試候選人,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原件,空表見附件2);
2.身份證和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 (復印件,驗原件);
4.計劃生育證明(原件);
5.證明應聘人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