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東臺市選調機關人員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事員2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三、選調條件
基本條件:具備公務員身份,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知識扎實,事業心和責任感較強,政策理論水平較高,文字綜合和實際工作能力突出,以及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品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經濟類專業畢業;工作滿3年以上,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試用期視同稱職)。
與東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有工作人員無《公務員法》第68條所列親屬關系。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攜帶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明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北海中路8號,市行政中心1樓0113室)。
聯系人:李萬軍,聯系電話:89560113。
五、選調程序及方法
1、報名資格審查。采取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按照相關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公開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此次選調。
2、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不超過核定選調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方式,主要測試選調人員綜合能力。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組織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調職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考察主要對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考察。遇有考察對象因個人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4、討論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
5、結果公示。對擬選調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6、辦理手續。公示后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經主管部門查實后,取消其報考、選調資格;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選調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東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東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