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準格爾旗招聘社區工作者公告【招93人】
為進一步優化我旗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吸引和鼓勵人才到社區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旗范圍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93名(其中蒙漢兼通人員2名)。
二、招聘范圍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范圍
準格爾旗籍應往屆大學生、退伍軍人;在準格爾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不限戶籍);蒙漢兼通人員為鄂爾多斯市戶籍。
1.“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2.“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水平,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
2.身體健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在社區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年齡適當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國家承認的大專(含)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含)以上學歷。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①有違法犯罪記錄的;②正在黨紀、政紀處內的;③被開除公職的;④存在其他不法行為不宜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者須登錄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ge.gov.cn/),查看《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公告》,并下載填寫《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于2017年6月26日(周一)至6月30日(周五)到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大路新區建業大廈7號樓1樓)報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招聘資格。
2.報名時,報考者須持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照片4張、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社會工作證書、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歷查詢結果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并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其中,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公益性崗位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退伍軍人須攜帶退伍軍人證等材料,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從開具學籍證明。對未按照要求報送《報名登記表》和證明材料,以及不按要求規范填寫的報考者,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二)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通知。
四、考試
1.本次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考生可以用蒙漢兩種文字答卷,但同一試卷中必須使用同一種文字作答,蒙漢皆通人員必須用蒙文答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報考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考試用具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3.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考生可登陸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根據準考證號查詢筆試成績。
4.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級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的,經審核后在筆試成績上分別加10分、8分、5分。少數民族加分與社會工作相關證書加分可以累計,總加分不超過12分。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6.公布總成績。考生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登錄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憑準考證號查詢總成績。
五、公示擬聘人選及體檢
1.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考生總成績得分從高到低初步確定擬招聘人選(如末位成績出現多名考生并列,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確定為擬招聘人選),并通過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遇節假日公示時間順延)。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對反映有問題并經調查情況屬實的,且不宜從事社區工作的,取消選聘資格。在公示期內,因上述原因出現空缺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期結束后,不予遞補。
2.組織擬聘人員進行統一體檢,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要求執行。
六、辦理聘用及工資待遇
擬聘人員經體檢合格后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崗位分配。不服從崗位分配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擬聘人員與所分配街道(鎮)簽訂勞動合同,并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旗民政局備案。新錄用的社區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工資按本地區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連續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簽訂續聘合同。新錄用社區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工資待遇參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城鎮社區工作人員報酬待遇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字〔2012〕264號)文件執行。聘用期間,嚴格按照《鄂爾多斯市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實施細則》(鄂府發〔2015〕20號)管理,不能調動也不得借調其他單位,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七、其他
1.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發現弄虛作假的,對于提供弄虛作假證明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招聘資格。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招聘資格、今后不得參加招聘考試、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公告由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招考政策咨詢電話
0477—4886367(準格爾旗委組織部)
0477—4215021(準格爾旗民政局)
原標題: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公告
準格爾旗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