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北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三、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10 日9:00至3月18日24:00。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
(一)報考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的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淮北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報考人員可通過相關網站查詢報考信息,閱讀報考指南。招錄職位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問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二)提供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安徽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簽署《安徽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報名后至3月20日16:00前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3月20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招錄職位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25日9:00—16:00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3月23日16: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或易寶)繳納筆試費用。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請于4月8日至4月10日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開考比例。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4: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數。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可按3:1比例開考。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特殊職位,可按3:1比例開考。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其中,報考市機關職位的人員考《申論》A卷;報考縣(區)、鄉鎮(街道)機關職位的人員考《申論》B卷。報考有專業測試要求職位的考生除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外,還須分別參加計算機、法律、財會等相關《專業知識》科目考試。
筆試范圍以《安徽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試大綱》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4月12日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14:00—16:30 《申論》
4月13日 9:00—11:00 《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淮北市相山區(見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
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考試的,筆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和《專業知識》三科考試的,筆試成績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筆試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的入圍人選,從同職位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明確加試的,在筆試后進行。加試的時間、內容、方式以及成績計算方法等事宜于筆試前公布。
五、資格復審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對體能測評或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等信息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30日。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六、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職位計劃數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報考有專業要求職位的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圍人選,免體能測評。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