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梅州平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76人】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需在工作單位服務滿5年。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需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8899336;
4、本公告由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的崗位職責簡介、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等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平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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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