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4人】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筆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體檢工作由區組織、人社、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
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社會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有“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條件要求崗位的考生,還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的,取消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并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及后續的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各招聘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均不遞補。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考察環節。如因懷孕需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布。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及本《公告》的相關要求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審批
各招聘單位嚴格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按職責分工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在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填寫《高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未能在聘用審批前提供畢業證書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不予聘用。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期為3年,3年內不予辦理其調往區外的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23—86966170(區委組織部)
0523—86966546(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
0523—86966163(區紀委、監察局)
指定網站:
高港區人民政府網:www.gaogang.gov.cn
原標題:泰州市高港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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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2、2017年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3、2017泰州市高港區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xls
中共泰州市高港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