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恩施州發改委招聘常年法律顧問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機關法治工作中的作用,增強依法行政、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委擬按照公開、公正、適度競爭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一)服務范圍:
州發改委機關及所屬各單位。
(二)服務事項:
1.提供日常法律法規咨詢服務;
2.對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規范性文件、政策性較強的文件及其他重要文書,進行“三合性”(即合理性、合規性、合法性)及公平競爭性和制度廉潔性審查,并書面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3.為對外交往和重大項目談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論證意見;
4.起草或者協助起草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5. 參與處理信訪案件及服務單位可能形成訴訟的各種糾紛,并提供法律意見、建議;
6. 代理服務單位參加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法律事務,維護服務單位依法行使職權和合法權益;
7.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制宣傳工作,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的法律專題講座;
8.辦理服務單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法律顧問受聘條件
(一)法律顧問執業單位條件:
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不少于3名執業律師,且執業不低于5年。
(二)擔任法律顧問資格條件:
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員;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具備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專職律師5年以上或在政府、政府部門從事法律顧問2年以上;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及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有較豐富的發展改革有關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經驗者優先。
(三)其他條件:根據工作需要,受聘單位應提供不少于2人的法律顧問團隊,能夠按時列席相關會議或到指定地點處理事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費用實行基本服務費加勝訴后的訴訟案件代理費?;痉召M根據受聘單位工作完成情況按年支付。受聘單位為服務單位代理訴訟案件的,勝訴后支付訴訟案件代理費,具體標準參照《湖北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2016年5月版)》等規定執行。
四、聘請程序與方式
(一)申請
1.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應聘常年法律顧問所配備助手的基本情況;
(5)為我委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
(6)收費標準,包括基本服務費(設置報價上限6萬元/年)和勝訴后的訴訟案件代理費計算方式。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
(1)個人近3年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訴訟、非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于2017年6月20日前送至恩施州發改委財務室。
(二)評審
恩施州發改委組織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應聘律師及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確定聘用單位。
(三)聘任
經評審確定,我委將與受聘單位簽署合同,合同將明確服務職責和事項。
聯 系 人:黃漫妮;
聯系電話:0718-8249492;
聯系地址:恩施市舞陽大道223號。
原標題:恩施州發改委關于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的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