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駐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招聘護理專業技術人才80人實施方案
筆試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命題、閱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內容:《護理基礎知識》。
2、筆試用書:《基礎護理學》(第二版,李小萍主編)、《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指導》。市人才交流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人數從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并列情況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按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要求進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不再遞補。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用人單位的管理辦法實行人事代理并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到市中心醫院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市中心醫院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在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影響公開、公平、公正招聘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紀檢監察的有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招聘結果無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方案、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對于報名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情況,也要采用適當的形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方案由駐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解釋。
咨詢電話:0396—2887109
0396—2831132
原標題:駐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招聘護理專業技術人才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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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6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