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水城縣村(居)職業化管理人員招聘公告【招79人】
為加強水城縣村(居)干部隊伍建設,促進水城縣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職業化管理工作人員79名,本次招聘人員被聘用的,到水城縣所轄村(居)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根據《水城縣村(居)干部職業化管理辦法(試行)》(水黨辦發〔2016〕10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職業化管理工作人員招聘計劃為79名。考生報名不設置報名職位和崗位,經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全部結束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選崗并統一安排擬聘用人員到村(居)任職。具體招聘職位詳見《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職業化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六盤水市戶籍或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要求。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6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2.尚未畢業的在讀大學生;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