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遴選公告【招5人】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為報考職位相關專業知識及文字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網站和準考證等正式通知為準。
崗位遴選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未達到比例的,經市人社局同意,適當降低報名開考比例。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遴選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的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依據職位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五、公示和轉任
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擬轉任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轉任資格。本次選調的干部職務層次均為科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均不予保留。
六、紀律監督
整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和要求,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教育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28686345
監督電話:0731—28686343
原標題: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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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