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化州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96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化州市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7年化州市公開招聘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衛生類護士和助產士崗位要求年齡18-30周歲;其他衛生類崗位要求年齡18-35周歲,有中級職稱的其他衛生類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高級職稱的衛生類崗位年齡放寬到45周歲;綜合類崗位要求年齡18-30周歲;以上日期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24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三)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4日8:30至6月26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進行報名。
3.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后,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在報名結束前密切留意初審結果,以免因資料填寫有誤錯過報名時間。
4.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必須在6月27日至29日到化州市職業技術(地址:化州市下郭梅石公路南側葉塘嶺,具體課室請留意內線路指引)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筆試。報名信息填寫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提供的資料如下:(1)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登陸報名系統,雙面打印); (2)有效身份證;(3)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書等,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要提供《報到證》,暫緩就業的要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原件; (5)崗位有效證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有關材料)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6)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8)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裝訂出示給工作人員。
5.注意事項
(1)該次考試,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電白區等四縣市區聯考,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請考生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因報名信息填寫有誤或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4)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
(5)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二)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7月5日9:00至7月7日17:30,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自行登陸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