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宜賓市高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8人】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和《宜賓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高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公布、體檢、考核、遞補、公示等有關事項將在本公告發布網站及時公告。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和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以及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高縣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分別相符;凡崗位所需的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各種證書、證明必須是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以上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招報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含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