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富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5人】
特別提示:
1.考生和用人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和審核操作,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考生不能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請考生在填報信息時盡量做到規范準確,同時在報名系統關閉前及時查看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準確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面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通訊方式變更等)無法聯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 異地考生應提前一天到達考試地點。
4.對于在任何環節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筆試由縣招考主管機關統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監督。
(一)崗位調整
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形成差額即可開考;其他崗位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縣招考主管機關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聘用名額。崗位調整情況將于2017年6月2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崗位,由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占總成績的60%。
2. 筆試內容: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衛生公共基礎》。《綜合知識》具體測試法律、公民道德建設、國情省情、公文寫作、事業單位基本常識、經濟科技文化常識、職業能力測試部分和時事知識部分。《衛生公共基礎》具體測試相關基本知識、醫學基本知識部分。
考試大綱以《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發布自貢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的公告》為準,該大綱已在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10.56.2.3:8080)上發布。
(2)每個招考崗位具體測試內容詳見《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考試科目”欄。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部門、教育部門、民政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在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受到表彰獎勵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規范評比達標規定執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富順縣北湖南路395號,電話:0813-7205009)進行審查。未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1)申請加分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愿者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教育部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各年度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期滿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均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被評為士兵的還須提供《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的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結果將于2017年6月30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
4.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
5.筆試時間:2017年7月8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6.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7.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17年7月1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該成績同時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欄上公布。
8.筆試查分: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2017年7月18日當天17:00點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登記,2017年7月19日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公布查分結果,考生可于2017年7月20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排名。
(三)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由縣招考主管機關、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統籌組織實施。面試資格復審公告以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7月20日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
1.面試對象及人數:
同一崗位實際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高于3:1(含3:1)的,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的,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劃定筆面試最低分數線60分,達到此合格線60分(含60分)的按筆試和面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和面試折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試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專業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資料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資格復審(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3):
(1)《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
(3)有效的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3份。
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2017年高校、中專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及復印件(無學生證的或學生證無法證明所學專業的,應出具所在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憑證書原件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截止2017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崗位)的應屆畢業生將取消面試資格。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7月2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員于2017年7月31日(31日截止17:30時)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在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資格復審(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3),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未能通過資格復審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 面試方式和成績計算: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及專業知識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
5.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縣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縣招考主管機關統籌安排,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7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縣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