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縣衛計系統招聘公告【招93人】
五、考 試
株洲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具體組織筆試、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工作,做好各階段方案,統籌安排相關工作。
(一)公開招聘崗位
1、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專業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筆試科目
筆試分為臨床醫學類、中醫類、護理、藥學、醫學檢驗、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財務會計8個科目。其中:A1、A3、A4、A5、A6、A7、A10、A13、A15、A16、A17、A18共12個崗位筆試科目為臨床醫學類;A2、A8、A11、A12、A19共5個崗位筆試科目為中醫類;A9、A14、A20共3個崗位筆試科目為護理;B1、B4、B8共3個崗位筆試科目為醫學檢驗;B5崗位筆試科目為預防醫學;B2、B7共2個崗位筆試科目為藥學;B6崗位筆試科目為衛生檢驗;B3崗位筆試科目為財務會計。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面試(專業技能考核)
(1)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入圍人員,最后一個入選分數出現同分時,則同分者均納入面試范圍。
(2)面試(專業技能考核)
A類崗位進行專業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技術實際操作水平以及綜合分析、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能力。
專業技能考核分三個科目:西醫類、中醫類、護理。其中: A2、A8、A11、A12、A19共5個崗位考中醫類科目;A9、A14、A20共3個崗位考護理科目;其他12個A類崗位考西醫類科目。
B類崗位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
4、成績合成
A類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40%
B類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和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確定排名順序。
(二)人才引進崗位
人才引進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員均進入考試環節,考試采取專業技能考核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人才引進崗位的結構化面試與專業技能考核的其他具體要求與公開招聘崗位相同。綜合總成績=專業技能考核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綜合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綜合總成績低于70分的不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具體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七、公 示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不良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定。經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不再進行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