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機關黨建研究中心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1人】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普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規定,經普洱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研究,并報經普洱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開展公開遴選普洱市機關黨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機關黨建研究中心簡介
普洱市機關黨建研究中心為普洱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為:負責提出全市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圍繞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開展調研,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市機關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全市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信息,編制機關黨建信息刊物;負責普洱機關黨建網、手機快訊等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普洱市機關黨的建設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二、遴選工作原則
公開遴選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遴選職位及人數
擬遴選計算機專業的管理工作人員1名。具體詳見《普洱市機關黨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各部門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遴選職位的具體職位要求詳見《普洱市機關黨建研究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