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福建連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5人】
5、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20個工作日(6月16日后)后在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連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2、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前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攜帶報名時要求應帶材料原件,到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將在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請入圍面試的考生關注。復審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者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4、通過資格復審后確定的正式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在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中國連城政府網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5、參加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筆試、面試成績各占比例為:(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2、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核。
3、出現總成績相同時的處理方法: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筆、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與考核
(一)確定體檢與考核人選:分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以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考核人選。
(二)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并將考核結果書面報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四)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應及時跟蹤落實把本人檔案調至連城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五)在職考生面試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前向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辭職或已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六)因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考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僅遞補一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