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山東省煙臺龍口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7人】
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和《煙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煙人[2007]58號)的規定,根據工作需要,龍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7人(崗位要求詳見附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學位研究生可放寬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限年齡)。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聘用體檢標準;留學回國人員可報考同等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應條件。
(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條件。
定向招聘崗位僅限于煙臺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參加煙臺市招募的“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基層服務畢業生”),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三年內(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應聘的基層服務畢業生報考。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按照《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暫行規定》和公務員招考回避等有關規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崗位。參加報考的所有畢業生均須于2014年7月底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參加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須具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2010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各種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報考。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參加報考。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分為教育、衛生和其他三大類,招聘崗位和招聘數量等詳見《龍口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