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遷市駐宿市直部隊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公告【招3人】
根據宿遷市政府辦公室、宿遷軍分區政治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宿政辦發〔2016〕28號),經研究,決定面向駐宿市直部隊隨軍家屬公開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定向招聘的單位、崗位、計劃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駐宿市直部隊2016年底前隨軍未安置工作的現役軍人家屬。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45歲以下(1971年6月5日以后出生),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積分、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現場報名
1、時間:2017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工作時間;
2、地點:市人社局軍官轉業安置處(便民方舟1號樓711室);
3、提供材料: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屆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2016年底前隨軍隨遷軍人家屬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對現場報名的考生當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填寫《宿遷市面向駐宿市直部隊隨軍家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面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
(四)考核積分:由市人社局會市直部隊共同組織,市直部隊負責隨軍家屬配偶的考核積分,市人社局負責隨軍家屬的考核積分。具體考核積分辦法按照《駐宿市直部隊隨軍家屬定向招聘考核積分辦法》執行。(五)體檢
按照考核總積分百分制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生的總成績,從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 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市人社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5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根據面試、考核積分、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3日內,招聘單位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不超過三次。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902、84392285(宿遷市人社局軍官轉業安置處)。
監督電話:0527--84359865(宿遷市紀委派駐宿遷市人社局紀檢組)。
原標題:宿遷市2017年面向駐宿市直部隊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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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