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涼山州鹽源縣機關事業單位考調公告【招20人】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定向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人員共計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yy.lsz.gov.cn網站上發布)。
一、定向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定向考調范圍、名額及職位
全縣范圍內符合定向考調職(崗)位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含教科、衛計系統工作人員)。報考人員由單位黨組織在后備干部,遞進培養對象和年輕干部中擇優推薦;也可以本人申請,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推薦。
本次定向考調名額:20名,其中公務員7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事業人員10名。所有選調職(崗)位,以考調單位職(崗)位設置為準,非公務員不得考調到各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選調人員必須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事業單位考調人員應在經費性質相同的單位間進行,或按全額→差額→自收自支單位順向流動,不得逆向流動。
具體定向考調職(崗)位詳見《鹽源縣2017年定向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崗)位一覽表》。
三、定向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在我縣參加工作時間滿3周年(2014年6月8日及以前參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性較強的職(崗)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年齡條件:詳見《職(崗)位一覽表》;
6. 職(崗)位有其他條件見《職(崗)位一覽表》,報考人員的年齡、工齡等條件,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8日;
7.符合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與定向考調(聘):
1.尚在試用期內的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