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遷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40人】
為進一步優化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選調部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具體計劃和職位情況見附件。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全市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上述人員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部分工作人員(原為公務員后因工作需要調入參照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通過全省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公開招錄的人員,國家政策性安置的軍隊轉業干部)可以報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可以報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位。
(二)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從單位批準參公后人員進行登記批準的時間起算參公工作經歷,參加全省統一公務員考錄人員從批準錄用時間起算,公務員工作經歷和參公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從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手續算起);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試用期或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2)參加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到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存在較重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影響期限的;
(6)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
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宿遷市考試鑒定網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選調單位聯系,聯系電話見《職位簡介表》。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6月2日8:30至6月8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 6月2日8:30至6月8日18:00;繳費時間:6月2日9:00至6月9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選調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對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選調單位通過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基本信息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6月20日登陸上述網站公開選調專題打印準考證。
本次選調科級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科級及以下合并崗位、其他崗位開考比例為1:5。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17年6月10日12:00—16:00登錄宿遷市考試鑒定網改報其他職位。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的職位在有關網站公布。
除考生個人報名外,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由組織推薦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