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鄭州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招91人】
根據國家和河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組織實施鄭州市2017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
一、遴選單位和計劃
根據編制、職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在鄭州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等22家單位開展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91名(遴選職位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和對象
1. 全省機關單位中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 全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 中央機關駐豫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工作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三、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計算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年限、服務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3.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擬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 符合擬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況
1.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改生、省選調生和新錄用的鄉鎮機關公務員等按照有關規定有服務期要求,未達到服務期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 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 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選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 被列入我市公開遴選不誠信人員名單的人員;
7. 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遴選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程序如下:
1. 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方式報名。
2017年6月2日8:30至6月6日18:30期間,報考者登錄鄭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com.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上傳的照片要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報考者務必牢記。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應在24小時內重新登錄原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確認通過資格審查后需用A4紙下載打印《2017年鄭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推薦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2份,以備面試資格確認時使用。
報考資料不全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2.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于2017年6月3日8:30至6月8日18:3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報考者選擇銀聯卡支付或網銀支付,報名考務費每人3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3. 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的報考人員,應在2017年6月14日8:30至6月16日12: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準考證是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報考者未按規定出示所需證件的,取消相應資格。
4. 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遴選職位。對于因核銷不再招考的遴選職位,報考者如符合其他遴選職位條件的,可在48小時內申請改報其他職位。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遴選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選資格。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與面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