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恩施州直事業單位選聘公告【招36人】
根據州編委關于2017年使用編制選聘州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結合州直各選聘單位用人需要,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決定統籌組織實施本次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單位及崗位計劃
本次共18家州直事業單位24個崗位公開選聘36名工作人員。
詳細崗位計劃見附件1:《恩施州2017年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公開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州計算機審計中心計算機審計工作人員崗位面向全省在編在冊人員選聘,其他崗位面向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選聘,且均不含自收自支編制和工勤編制人員。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參與選聘需經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意。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從州內縣市及以下選聘的人員須有5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經歷可放寬到3年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7年底;
3.年度考核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詳細見附件1:《恩施州2017年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計劃表》)。其中,各崗位所設年齡統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計算,比如"35歲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或者尚在影響期內的;
4.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尚在影響期內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或服務基層未滿規定的服務年限的,以及對交流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聘)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7.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公開選聘報名的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均通過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eszrsj.gov.cn/)進行。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一經審核通過,不得改報。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18-8235687。請考生按以下流程報名:
1.單位同意報考審批。所有報考選聘崗位人員,均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州內縣以下單位工作人員還須經所在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報考。
2.填報信息(時間:2017年5月31日8:30至6月5日16:00)。
報考者在網上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信息。考生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考生要對照《恩施州2017年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計劃表》"崗位條件"要求,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資格復審時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考生應上傳本人半年內免冠電子登記照片(底色為藍色、白色或者紅色,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報考有執業資格準入要求的崗位,考試成績合格暫未持證的,可憑網絡系統打印的合格成績單,經州以上考試主管部門確認蓋章,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人社部門審驗。
3.審核報考資格(時間:2017年5月31日8:30至6月5日18:00)。
選聘單位負責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核。報考者自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對資格審核有疑義的,向所選聘單位聯系人咨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