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國土資源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人】
(四)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攜帶《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粘貼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所填信息確保真實、準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管理局報名點、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其中,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攜帶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關于其身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考職位咨詢: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管理局聯系人:裴睿銳聯系電話:2362109;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聯系人:賀強聯系電話:4831261。
(六)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審批后,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七)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八)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報名流程要求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同一單位中的1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九)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查閱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也可咨詢相關招考單位。
(十)資格審查通過者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自治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官方網站,事業單位官方網站上公布。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卷面滿分100分(漢語命制),在考試總成績中按40%折合計算。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不含超過有效期的臨時身份證、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下同)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3)符合筆試加分的情況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②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③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4)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入闈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公布。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前一日,入闈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有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入闈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