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蘭溪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1人】
依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蘭溪市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61名(詳見招聘計劃表)。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受招聘單位委托,承辦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招聘單位及具體條件
見附件《2017年蘭溪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年齡條件
18至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25日至1999年5月25日期間出生)。
二、考試報名
(一)在招聘單位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6月6日。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
(二)集中報名
1、報名時間:6月 7日—8日。
2、報名地點: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多功能廳。
(三)報名手續:考生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職位要求,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戶口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2017年8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報名]等相關證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不得用大頭照)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如實填寫《蘭溪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可從網上下載)。如需委托他人報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含復印件)及報名委托書。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的須持市委組織部的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如不符合條件和職位要求而發生后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由招聘單位負責報名受理及條件審核。
5、費用:報名時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6、符合條件的考生6月16日上午(8:30—16:30)攜本人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領準考證。代領的,須帶代領人員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領書。
已確認的公開招聘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取消該職位招聘或核減招聘計劃指標,因核減招聘計劃指標而取消的職位,已確認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職位。
7、因與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同時進行筆試考試,所以不能同時報考部分事業單位和衛計系統事業單位的職位。
三、筆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攜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攜帶2B鉛筆及黑色水筆。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綜合基礎知識筆試結束后,按照參考總人數淘汰5%的人數比例,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崗位按筆試成績30%核算后加上量化考核分)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將在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和蘭溪人才網上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取消錄取資格。面試3天前,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未進入面試的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五、確定體檢入圍人員
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量化考核分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其他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從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2的比例(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確定體檢入圍人員,再按1:1的比例進入考核。最后一名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入圍。
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體檢、考核、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從該職位體檢入圍人員中按總成績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取資格。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考核規定執行。
體檢、考核合格后,從到低分確定擬錄取人員,并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逾期未辦理錄取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錄取資格,缺額人數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