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富寧縣招聘鄉鎮財政所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公告【招18人】
六、考察、體檢及公示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富寧縣財政局組織實施。考察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察。
(二)體檢
取前18名考生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通過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對擬聘用考生進行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環節資格。所缺名額按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縣財政局承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在縣政務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進入鄉鎮財政所工作試用期階段,試用期為3個月。
七、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
本次招聘的鄉鎮財政所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的由縣財政局與其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試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勞動合同為一年一簽訂。合同期間,鼓勵考生積極參與行政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被行政事業錄用的合同立即終止。應屆畢業生一經錄用,學業證明原件在發證機關規定發證時間范圍內送至縣財政局辦公室備案,同時交存學業證明復印件。
八、工資待遇
經考察體檢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月薪20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月薪2600元(含“五險”個人承擔部分)。合同期間,富寧縣財政局依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應由單位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合同期間違反管理規定或不勝任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解除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同時,縣財政局停止為其繳納以上“五險”單位繳存部分。
差旅制:按富寧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差旅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6122530 6128329
此次招聘工作相關公告,通知及信息,將通過富寧政務網面向社會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瀏覽上述網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富寧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考試內容:基礎會計、文秘及項目規劃管理相關知識
原標題:富寧縣財政局關于招聘鄉鎮財政所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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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寧縣財政局
2017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