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務員考試越城區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公告
中 共 紹 興 市 越 城 區 委 組 織 部
紹 興 市 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紹興市越城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將組織實施2014年全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4年全區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78名,其中:區級機關招考77名,鄉鎮機關招考1名。上述計劃中含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4名;從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錄各級機關公務員9名。本次考試錄用的部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的崗位屆時將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調整(資格初審時告知)。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紹興市越城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附后),或于2014年1月23日起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門戶網站(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col/col2/)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紹興黨建網(www.sxdj.gov.cn)
紹興人才網(www.sxrc.com.cn)
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www.sxyc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區級機關:
(1)具有紹興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2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3)紹興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在第1條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全區各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越城區行政區域內(行政區域調整后的三鎮五街
道,即靈芝鎮、東浦鎮、鑒湖鎮、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鄉鎮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紹興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錄取進入普通高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當年或在校期間參軍入伍,現已退出現役的人員。
4.截至2014年2月7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2.報考區級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越城區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1職位要求為大專以上學歷)。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