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務員考試婺城區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公告
2014浙江公務員考試婺城區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將組織實施2014年全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4年全區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23名,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7名;鄉鎮機關招考4名。上述計劃中含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11名;從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2名;從 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1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婺城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的考試公告,或于2014年1月20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金華人才網(www.jhrcsc.com)
金華市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www.wuc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區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不含各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鄉鎮機關面向 村干部職位)的范圍和對象為:
(1)具有金華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2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3)金華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外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鄉鎮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我區“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婺城區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鄉鎮機關面向 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婺城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在全日制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 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 村干部職位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