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休寧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3人】
為做好2017年度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7年度休寧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2017年度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83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5月19日起同時在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黃山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hsrskp.cn/下同)、休寧政府網(http://www.xiuning.gov.cn)、休寧先鋒網(http://www. xfw.gov.cn)、休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xnlb.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本縣在職在編人員;
(四)現役軍人;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