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龍巖市審計局直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3人】
根據有關組織人事工作規定,龍巖市審計局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直屬事業單位(龍巖市審計舉報中心、龍巖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1.龍巖市審計舉報中心工作人員2名(龍巖市審計局直屬相當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2.龍巖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工作人員1名(龍巖市審計局直屬相當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選調范圍
1.龍巖市審計舉報中心的選調范圍:龍巖市市直及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龍巖市市直及各縣(市、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參照管理人員。
2.龍巖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的選調范圍:龍巖市市直及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計算,下同)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關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和任職回避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選調人選:尚在見習(試用)期內的;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含錄用時職位明確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選調人員與選調單位構成任職回避情形的;不符合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用編用人管理的意見》(巖委辦〔2015〕55號)、《關于加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用人管理的補充通知》(巖委辦〔2017〕28號)以及經組織人事部門認為不適宜調配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職位資格條件
1.龍巖市審計舉報中心職位(2名):
(1)學歷: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士或以上學位畢業。
(2)專業: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網絡技術類、計算機信息管理類專業1名;中國語言文學類、會計與審計類、財政金融類專業1名。
(3)性別:不限。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
(5)同等條件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從事信息化建設工作、綜合文字工作、財經工作經驗者優先。
2.龍巖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職位(1名):
(1)學歷: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士或以上學位畢業。
(2)專業:會計與審計類專業。
(3)性別:不限。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具有相關專業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5)同等條件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從事審計工作經驗者優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