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業單位:2014上半年四川資陽市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招聘公告【招132人】
(一)開考比例
報考同一崗位須形成競爭,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3:1,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須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以下簡稱人社局)批準后,開考比例方可放寬至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應聘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調減招聘崗位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在資陽人事考試網、資陽人才網上公告。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調減或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崗位參加考試。
(二)筆試時間及科目
2014年 3月1日上午8:00至9:30考《綜合知識》;10:00至12:00考《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專業知識》。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二證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2014年 3月7日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3月10日至3月11日到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培訓考試中心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3月13日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三)政策性加分
參加國家、省“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團委(或人社、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在折合后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不超過6分。
參加“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 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加分不超過6分。
符合《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 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不超過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務于2014年2月27日18時前將準考證或報名信息表、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部、團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服務期間的相關考核情況)、評為 的證明材料、服務證書(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交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 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弄虛作假、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參加筆試人數和招聘名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并進入。如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筆試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但如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對象的人數和招聘崗位人數不能形成競爭的(即進入資格復審對象的人數小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人數),將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調減或取消招聘的崗位情況將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和資陽人才網上公告。
各招聘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負責面試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4月2日,地點在資陽人才市場(聯系電話028-26658100)。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時應提交《報名表》(詳見附件 2)、準考證和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職稱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要求現場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證明,請考生提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注冊。其中,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的,由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與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的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已婚人員須提供本人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或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生育情況證明;非在職人員須由所在村(居委會)出具其本人身份及現實表現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