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瑞安市紀委選調公告【招10人】
為擴大選人用人視野,選調人才充實紀檢監察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瑞安市選調10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詳見瑞安市紀委公開選調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質高,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公務員錄用時間須滿2年(2015年5月15日前錄用),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須滿5年(2012年5月15日前錄用)。
3.一般應是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特別的群眾身份也可報考。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檔),身心健康。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須具備與崗位匹配的專業、工作經歷等(詳見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審查的;
(3)直系親屬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2日-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點:市紀委干部室(瑞安市政大院綜合樓東4樓410室,聯系電話:65007325,15858800713)。
2.報名辦法:報名者需填寫《瑞安市紀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持本人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3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接受資格初審。需相關崗位工作經歷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本人書面證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資格審查。市紀委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時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為3:1以上,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選調人數或不開考。如所報崗位不開考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筆試。注重對應試者專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的測試。以100分計,占總成績的45%,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面試。注重對應試者綜合素質和口頭表達能力的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以100分計,占總成績的45%。
參加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2天向市紀委提交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其參加面試的書面意見,否則取消面試資格,其空缺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6.考察。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取面試成績高者)??疾靾猿值虏偶鎮湓瓌t,注重考察選調對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以100分計,占總成績的10%。
7.確定擬選調人選及公示。綜合筆試、面試成績及考察情況,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瑞安廉政網、瑞安黨建網、瑞安人才網公示3天。擬選調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或者其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可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8.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正式辦理調動手續。
公開選調過程中有關事項,請及時關注瑞安廉政網、瑞安黨建網、瑞安人才網。未盡事宜,可向市紀委干部室(聯系電話:65007325)咨詢。
原標題:中共瑞安市紀委關于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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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7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