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核及體能測評公告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由惠州市委組織部與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各招錄單位集中開展面試資格審核工作。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及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報考我市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職位、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審核合格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后方可參加面試。
(一)資格審核對象的范圍
1、擬入圍面試考生。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入圍面試的考生。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
2、警察職位預備遞補考生。鑒于往年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報考我市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強制隔離戒毒所職位、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則,按照職位招錄人數1︰4的比例擴大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范圍。
對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簽訂《廣東省2017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和《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拒不簽訂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核資格。該類考生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3、其他預備遞補考生。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的,招錄單位可從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各職位超過規定比例以外且筆試成績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則,在所報考職位出現面試人選空缺時參加遞補考生的資格審核。
考生本人的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情況,請直接登陸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查詢查看。
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接收招錄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并對照本人所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考生應主動與招錄單位(詳見附件1)取得聯系,網上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或聯系方式有變動的,請及時告知招錄單位。
鑒于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情況的不確定性,請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與本職位最后1名審核對象接近的考生,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備及時參加遞補,遞補考生經通知或聯系不上等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審核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