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延邊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號)【招1352人】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獎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數多)者優先,其他人群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由州及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分級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州和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辦理相關手續。2017年延邊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