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溪市機關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公告【招100人】
1.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區人社部門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六)公示
擬引進人選確定后,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使用)的,辦理調轉或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使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轉或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調轉或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轉或聘用。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一)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公務員(參公人員)引進到機關、參公單位的,辦理公務員(參公人員)轉任手續。事業單位人員,符合公務員(參公人員)調任條件,引進到機關、參公單位的,辦理調任手續;引進到事業單位的,辦理調轉手續。
(二)其他人員
引進到事業單位,辦理人才引進手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手續)。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機構及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助抄襲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請考生認真查閱引進計劃職位信息表等。
聯系人及電話:
縣區人社局聯系人及電話:
本溪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李麗穎 聯系電話:024-46855808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楊軍政 聯系電話:024-48823882
平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趙茂來 聯系電話:024-42883195
明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徐琳琳 聯系電話:024-44586009
溪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劉志遠 聯系電話:024-45836920
南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于麗娜 聯系電話:024-43839616
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人:張 穎 聯系電話:024-45858053
市直各單位聯系人及電話:
本溪市財政局
聯系人:趙 卓 聯系電話:024-42836674
本溪市發改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