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新昌縣衛計系統招聘公告【招146人】
四、筆試、體檢、考察
1.筆試:筆試由縣衛計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理論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
領準考證時間:2017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領準考證地點:縣衛計局四樓人事科(新昌縣七星街道孝行路358號)。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應聘人員應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新昌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上公布。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每個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如因筆試成績并列,擬體檢人員數量超過該崗位(專業)招聘計劃數的,則對成績并列人員再次進行該崗位(專業)的專業知識筆試,根據再次筆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按上述規定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體檢由縣衛計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考生擅自離開體檢場所的,按有關規定取消體檢資格。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3.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如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辦理聘用審批前,則按筆試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由縣衛計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五、聘用辦法
筆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不同崗位聘用名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見習期、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根據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社區醫生)就業協議約定,經公開招聘考試錄用的定向培養畢業生服務期限未滿五年的(參加規范化培訓的時間除外),仍分配落實到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約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工作。
原則上招錄人員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內不允許調動和報考其他單位。
六、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需規培的人員聘用上崗后,將按照《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咨詢電話:縣衛計局人事科 0575-86023375
原標題:2017年新昌縣衛計系統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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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