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尾市直、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3人】
四、考試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 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27日9:30—11:00。筆試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
3. 成績查詢。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汕尾人才網事業單位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成績查詢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規定,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報考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汕尾人才網事業單位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中公布的上述考生成績為加分后成績。
4.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 面試人選須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屆時在汕尾人才網公布。
未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汕尾人才網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汕尾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人社部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汕尾市市直、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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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汕尾市市直、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
2.2016年專業目錄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