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馬鞍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3人】
九、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合成: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最終成績。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確定)。
十、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按照規定,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納入單位編制管理(馬鞍山市規劃編制研究與地理信息中心、馬鞍山市土地整治中心招聘人員納入單位人員總量管理)手續。報送材料包括:擬聘人員名單、《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在編在職人員或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聘用)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復印件、實際工作經歷證明、考察材料、體檢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三、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十四、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相關招聘信息,將及時在馬鞍山市人社局網、馬鞍山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5-2366843(市人社局事業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5-8880232(市人事考試院考務一科)
報名咨詢電話:0555-8880239(網絡報名期間)
監督舉報電話:0555-2366835(市人社局監察室)
主管部門監督電話和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對《公告》中報考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者直接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應聘者網上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特此公告。
原標題:2017年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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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電話.doc
中共馬鞍山市委組織部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