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宜都市事業單位集中招聘公告【招61人】
4、聘用。公示結束后,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發正式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聘用人員在宜都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09]12號)規定處理。
2、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考試、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宜都市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參與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
宜都市人社局0717-4837174
宜都市教育局0717-4823132
監督電話:0717-4728340、0717-4830538
原標題:2017年宜都市部分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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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