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將樂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7人】
(二)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面試、體檢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可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根據考核情況形成考核書面材料,連同被考核對象的學歷學位證、畢業生報到證、身份證、體檢表、協審表(應屆畢業生免協審)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需加蓋招聘單位公章,一式一份)一并報我局人力資源開發和軍轉安置股。
(三)公示和聘用
1.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經研究同意后,在將樂縣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新聘人員應在縣人事部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新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必須滿5年,服務期滿的人員方可申請辦理調動。
(四)其他事項
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環節的遞補必須在15天的期限內完成,且各環節的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經核準并辦理聘用登記的人員辭聘解聘,不能遞補。
六、紀律和監督
(一)考生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二)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0598-2338128。
將樂縣人事考試網(http://jl.smrsks.com)是將樂縣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密切關注,了解通知等信息,或通過電話咨詢。咨詢電話:0598-2332191,聯系人:劉明陽。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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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