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廣東深圳市寶安區衛計系統選聘常設崗位人員公告【招20人】
九、其他事項
1.工資福利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年內未辦理完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及相關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在選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單位及報考人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5.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均包含本數。
6.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解釋。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政策咨詢電話:29990889。
區人力資源局監督電話:29999782。
原標題:深圳市寶安區衛計系統2017年4月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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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寶安區衛計系統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深圳市寶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4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