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廣東深圳市寶安區衛計系統選聘常設崗位人員公告【招20人】
3.年齡要求
崗位“年齡”要求為40歲的,報考人員必須是1976年4月1日之后出生;崗位“年齡”要求為其他年齡的,以此類推。
4.資格證書要求
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必須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現場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經歷要求
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四)不得應聘的情形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2012年4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限制報考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地點: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3)。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聘用候選人,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者須提交如下資料:
1.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2017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提交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復印件,驗原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崗位有要求的才須提供);
4.證明應聘者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5.個人簡歷及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可自愿提供);
6.計劃生育相關材料(可考察時提交)。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