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宜昌市點軍區事業單位集中招聘公告【招8人】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宜昌點軍網上公告。
(三)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宜昌點軍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宜昌市點軍區人社局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宜昌點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09]12號)規定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673373;舉報電話:0717-6671500。
原標題:2017年宜昌市點軍區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017年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宜昌市點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