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陽市嵩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2人】
(三)筆試(滿分100分)
1、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作弊者,卷面成績視為零分。
2、報考教師職位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等;專業知識指專業基礎文化知識,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兩類。報考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旅游服務與管理的考生,專業知識考文科綜合;報考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應用、機器人應用與維護的考生,專業知識考理科綜合;報考體育、音樂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中自選一類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報考職位排名,即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不論選擇考文科綜合或是理科綜合,統一進行排名)。筆試作弊者,卷面成績視為零分。
3、筆試日期:2017年 5月14日,考點設置在洛陽市區,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4、筆試成績計算:
(1)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成績+加分
(2)報考教師職位:
筆試成績=教育理論知識卷面成績×50%+專業知識卷面成績×50%+加分
5、筆試成績將于嵩縣人才網進行公布。
(四)面試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根據各職位聘用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筆試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資格復審范圍。
2、資格復審辦法
采取現場復審并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屆時考生填寫《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7)或《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8)一式2份,并提交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2份,附表后)。
3、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4)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招聘職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6)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嵩縣公辦中小在編教師和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4、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登陸嵩縣人才網查看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面試(滿分100分)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為準。
1、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面試辦法:
(1)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
(3)面試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2、報考教師職位面試辦法:
(1)面試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
(2)試講內容采取從我縣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確定。考生備課15分鐘后,講一節與申報專業相一致的微型課(15分鐘以內)。
3、其他要求
(1)考生面試結束后評委進行現場打分(采取體操評分辦法:在每位評委打分的基礎上,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計算出成績(4舍5入,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不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