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富寧縣招用公務用車服務平臺駕駛員公告【招22人】
五、招用方式
考試采取駕駛技術測試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駕駛技術測試
駕駛技術測試不受考生人數限制,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全部參加機動車駕駛技術測試,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筆試、面試。
考試時間和地點根據報考人數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總分100分(筆試40分、面試60分),60分為合格。成績合格者按照招用計劃1:1的原則按筆試和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確定人員進入體檢程序。
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車輛維修及保養基礎知識、道路行車安全知識、安全文明駕駛知識等。面試不定內容。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取前22名體檢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通過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對候選駕駛員進行身體檢測。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環節資格。所缺名額按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在縣政務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進入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臨聘駕駛員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
六、簽訂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的編外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平臺駕駛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合格的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試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勞動合同為一年一簽訂。
七、工資待遇
招用人員試用期工資為2000元/月;正式招用簽訂勞動合同后工資為2500元/月(含“五險”個人承擔部分,“五險”單位承擔部分由財政承擔),實行工資增資制、考勤和績效制、差旅制和年終績效考核制。試用期滿后,正式招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依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縣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停止為其繳納以上“五險”。
工資增資制:招用人員的工資標準參照文山州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增資的50%以內適時調整。
考勤和績效制:每月考勤和績效獎800元封頂,其中全勤獎每月200元,績效獎每月600元。績效獎按0.3元/公里計算,滿800公里后按縣內出車30元/次、縣外出車40元/次計算。
差旅制:按富寧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差旅執行。
年終績效考核制:年終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人員按參考人數的15%確定。年終考核為的獎勵5000元,合格的獎勵4000元,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附則
本次考試筆試和面試成績一年內有效,一年內如平臺駕駛員出現流動的,以本次考試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公告第三條進行審核后給予錄用。
九、紀律監督
招用工作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組織實施,公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876—6128200
咨詢電話:0876—6128388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富寧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富寧縣公開招用公務用車服務平臺駕駛員公告
點擊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