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潛江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81人】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和潛江市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招聘16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總體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網上報名、初審、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和筆試環節與湖北省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同網同時段進行,筆試成績發布、面試前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筆試后續招聘環節和相關招聘事項按本公告進行,請考生仔細閱讀本公告。其中:潛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潛江市教育局等2個部門分別負責各自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后續環節的組織實施和信息發布,市人社局負責監督指導。
二、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及條件
詳見《2017年度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表格見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18歲及以上;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如:要求有2年工作經歷,即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畢業的;年齡要求30歲及以下,即為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類推)。畢業證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港、澳、臺學習和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考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其它相應證件,須在面試前的復審環節取得,否則,取消資格。
已取得本市在編在冊正式教師資格的(含江漢油田教育實業正式教師),不得報考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崗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考試: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三)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四)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