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臺州市黃巖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2人】
因工作需要,結合我區事業單位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規定,2017年黃巖區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2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17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可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黃巖人才網(http://www.hyrc.gov.cn/)
其中,黃巖人才網(http://www.hyrc.gov.cn/)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技能等條件。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2日之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1976年5月2日之后出生)。
5、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人員和黃巖生源(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部分崗位放寬戶籍范圍和生源地,相應戶籍范圍或生源地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7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部分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至少需符合下列條件:參加我區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兩項計劃”且“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參加我區大學生村官項目任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7、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黃巖區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能參加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程序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4月27日8時—5月2日24時。
網址:www.tzks.net(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絡報名系統)。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