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銅陵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3人】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2017年 5月16日正常工作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書,到銅陵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原始成績、專業科目筆試原始成績各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三)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面試(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區及市直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學歷教育畢業生,可憑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畢業生,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4、退役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等報考材料。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空缺名額按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或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綜合工作能力及潛能。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日該考官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僅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折算公式為: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1.2;參加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折算公式為: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1.2×0.4+專業科目成績÷1.2×0.6。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