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城區遴選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公告【招5人】
為促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宿城,根據《宿城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工作規則》(宿區政發〔2015〕66號)相關規定,現將公開遴選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
公開遴選律師5名。
二、遴選對象
符合遴選條件的執業律師(主要側重行政、行政訴訟法以及民商事領域、方向)。
三、遴選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二)受過系統的理論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論素養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具有律師執業證,且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或具有5年以上司法部門工作經歷,專業能力較強;
(四)近5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六)年齡一般3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七)熱心政府法律實務工作,身體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4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通過個人自薦或區司法局推薦參與區政府法律顧問候選人的遴選。報名采取電子郵件(聯系郵箱:1298600330@qq.com )和配送兩種方式(地點:宿遷市宿城區成子湖路1號區政府辦公樓529室)。
(三)報名材料:
1.個人自薦的,由本人填寫報名表1份,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他從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2.區司法局推薦的,由區司法局填寫宿城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候選人推薦表,并附被推薦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他從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通過電子郵箱形式報名的,提供上述報名所需各類材料原件掃描件。
五、遴選程序
以宿城區政府名義向社會發布遴選公告,并接受個人報名;遴選公告期滿后,由區政府法制辦負責匯總、公開遴選人員資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候選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業界的、影響以及個人的職業操守,并根據年齡結構、行業比例等因素,擬定法律顧問候選人選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法律顧問人選名單報區政府審定。
六、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遴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為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報名者不得弄虛作假,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聯系人:陸葉,聯系電話:0527-82960619。
原標題:關于公開遴選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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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