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區招聘21名衛生人才公告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成績計算: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其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7年4月28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區公眾信息網公布。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7年5月31日前通過成都市青白江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
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面試
1.面試內容: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七、體檢
(一)根據折合后總成績,按考生所報崗位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擬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我區其他達到面試比例崗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進入體檢人員由主管部門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三)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
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責任編輯:李明)